科学管理机制,强化内容标准。《办法》采取计分制度,每月每人基础分为100分,对在日常考勤、警容风纪检查、办公秩序及参加训练、集体活动和会议学习中违反规定的机关干部扣除相应分数。考评评定共有“优秀”、“达标”、“不达标”3个等级,机关管理考评采取每月通报一次,半年一累计,年终进行综合评定的方式。
精细考评内容,突出日常管理。《办法》规定,支队机关采取面部考勤机的方式,每个工作日进行4次考勤。每次会议、学习采取“会前签到、会后点名”的方式进行考勤。支队机关党委将每月进行一次警容风纪和环境卫生检查或采取随机抽查。要求机关干部警容风纪保持严整,要爱护公物,做到不“长明灯、长流水”,下班后及时关闭门窗和办公电脑。《办法》要求,全勤指挥部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不得擅自离开营区,指挥长、指挥助理夜间统一到值班备勤室住宿,总指挥必须在办公室备勤室住宿。
细化考核程序,严格考评管理。《办法》规定,支队机关管理考评由支队党委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司令部协理室具体实施。考勤、会议、学习秩序、集体活动、警容风纪考评由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办公秩序、部门环境卫生、物品摆放和人员管理等其他内容考评情况由司、政、后、防各部门党总支部平时掌握。支队司令部协理室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机关管理考评情况,6月底、12月底对半年、全年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总结,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运用成绩。《办法》规定,考评成绩作为机关干部个人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全年考评平均成绩为“优秀”的,在晋职、晋衔(级)、选拔后备干部以及疗养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全年考评平均成绩为“不达标”的,取消当年晋职、晋衔(级)及评先、评优资格;按管理权限实施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的奖励工资。